时间:2015-09-01 来源: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:att2014
第三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评审公告
第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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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评审办法
????????第一条【办法宗旨】
????????为确保第三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评审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进行,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评审结果的公信力,特制定本评审办法。
????????第二条【参评范围】
????????凡申报参加本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评奖的作品(共357件),均参加评审。
????????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论文(28篇)中,作者年龄符合要求的论文(22篇)直接参加终评。
????????第三条【奖项】
????????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10名。另设提名奖若干名。获奖总数不超过参评作品(379件)的10%。
????????第四条【评审程序】
????????评审设初评、终评等两个环节。
????????第五条【评审标准】
????????主要包括选题的重要性,研究方法的妥当性、科学性,论证材料的新颖性、准确性,论证过程的严谨性、充分性,文字表达的流畅性,主要观点的创新性和先进性,成果的可转化性等。
????????第六条【初评环节】
????????初评采取集中书面评审方式。
????????评出30%左右的作品进入终评。
????????第七条【终评环节】
????????终评采取集中书面评审方式。
????????终评委员会由我国具有相当法学研究水平、学术鉴赏力、学术公心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。
????????第八条【时间安排】
????????1.2015年8月21日,在澳门百利宫:网、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第2号评审公告,公布评审办法。
????????2.2015年9月1日之前完成初评,发布第3号评审公告,公布初评结果和专家名单。
????????3.2015年9月21日之前完成终评,发布第4号评审公告,公示终评名单和专家名单。
????????第九条【解释权属】
????????本评审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澳门百利宫:。
????????第十条【施行时间】
????????本评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